询价对象锁定160家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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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13:45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日前,中国证监会出台了《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备忘录18号》规定询价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QFII六类。对每一类机构投资者《备忘录18号》都作出了一些条件限制。据统计目前市场中约有共160家机构投资者已经具备成为询价对象的条件。 基金公司和QFII是受到条件限制最少的两类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现有基金公司和
此外,估算约有60余家证券公司,18家财务公司、11家信托投资公司,有望成为询价对象。 保险机构也被列为询价对象的候选范围之内。全国现有的保险机构有72家但是由于保险机构直接进入股市还在等待有关部门批准过程中因此目前还不能确定有多少家保险机构可以成为询价对象。 显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符合询价对象条件的机构数量会逐步增加。即使目前的六类机构投资者范围不再扩大在未来的一到两年内询价对象群体数量可能会增加到300至400家。 (尚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