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突破法律禁区 协议转让将低于市场价格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13:09 东方早报 | ||||||||
俗称“小飞乐”的飞乐音响(资讯 行情 论坛)(600651)的转让有望翻出新“花头”。据公告,清华“力合系”将协议接手“小飞乐”7000万股,交易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按目前的大宗交易规则,转让价格应在当日二级市场的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但据记者了解,飞乐音响的转让价将大大低于市场价,双方有可能为规避上述规定而有某种“创新”。 此前的公告称,清华“力合系”将通过协议转让,购买飞乐音响7000万流通股(占总
值得注意的是,在传统的大宗交易规则下,转让双方的价格申报限制应在当日成交价的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双方的价格将大大低于市场价。 刘亚敏昨天告诉记者,协议转让价格已谈了很久,很快会公布。她证实,收购价格会考虑二级市场股价,但在上报国资委、证监会之前,双方就会定好转让价格,而非根据二级市场股价随意波动。 南方证券分析师宋建华认为,飞乐音响可能以当天收盘价进行大宗交易转让,譬如在9元/股附近;但随后“卖主”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再“还给”清华力合系一部分虚高价值。他预测,一进一出之间,双方实际转让价格约在5元/股附近。 北京首证分析师季凌云也认为,协议转让价肯定低于目前已被炒高的二级市场价格,否则清华“力合系”完全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举牌实现。 由于此前市场已预先获知清华“力合系”将入主,飞乐音响股价被一路炒高,从一个月前的5元/股附近涨至最近最高10.21元/股。飞乐音响董秘叶盼对记者表示,已有很多人致电询问转让方式的合法性,但既然是大股东已拿出来的方案,法律上应不会存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