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深沪证交所调整席位管理年费收费模式的通知已经下达到各大会员机构手中。此次针对席位年费的重大改革是将固定年费制调整成了根据申报流量计费,通知同时规定席位管理年费的最低收费标准为2万元人民币。
按照老办法,上证所每个交易席位的年费为18300元,而深交所每个交易席位每年收费30000元。
市场关注的是,调整后的席位管理年费将如何收取呢?据某券商财务部负责人介绍,深沪证交所的席位管理年费总额都由交易类申报收费和非交易类申报收费两大部分组成,交易类(或非交易类)申报收费由每笔交易类申报收费单价(其中,每笔交易类申报收费单价设定为0.15元人民币,每笔非交易类申报收费单价设定为0.01元人民币)乘以超额流量申报笔数。超额申报笔数等于年交易类(或非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减去会员或机构享有的基础(深交所称免费)申报笔数。
在上述的基础(或免费)申报笔数的界定上,上证所规定每个席位(不论是否停用)每年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基础流量各为2万笔;而深交所规定每年免费申报笔数等于该会员或机构席位数量(含中止状态的席位)乘以2万笔。
此外,为切实为会员减负,深沪证交所还对2004年的年费收取方案作出了规定,为保证新旧收费方法的顺利衔接,2004年席位管理年费的计费期间为1月1日至11月30日。同时,上证所规定,每个席位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基础流量各为18300笔,每个机构席位年费最低限额为18300元,如今年按新方法计算的席位年费高于按老方法计算的席位年费,则高出部分暂不收取。深交所则按照新旧收费方法孰低的原则收取今年的年费。深交所规定,按新收费方法计算的2004年席位管理年费,如高于按原收费方法计算的,按原收费方法计收2004年席位管理年费。(文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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