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部老总受审 华创深陷客户资金挪用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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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 09:39 北京晨报 | |||||||||
2004年12月7日,《贵州商报》的一篇名为《华创证券营业部老总受审》的文章被网站转载,使券商肆意挪用客户保证金的现象再度曝光,又一次将券商的诚信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4.5亿相当于2亿注册资本的2.25倍
据报道,原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华创证券上海控江路营业部总经理邹某,在1999年至2002年这3年时间里,由于涉嫌先后挪用资金5745笔累计4.5亿元供他人炒股谋利,挪用金额相当于华创证券注册资本金2亿元的2.25倍。事后为了掩盖事实,邹某又制作虚假客户资金余额表以蒙骗总公司的审计,最终于日前被押上了被告席,并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华创事件” 再爆信用危机 据报道,邹某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邹某在辩述中说:“我没有挪用公款,没有为自己谋私利,这种融资炒股的行为在行业里是常有的事。” 邹某的辩护律师也称,邹某挪用营业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事实是清楚的,但根据证券行业的特点,邹某为了完成总公司下达的“指令”,并非为自己谋利,才采取这种行为。就性质而言应属于证券公司对客户的一种融资行为,是整个营业部的单位行为,不应归于挪用公款罪的范畴,应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我们不是法律的执行者,姑且不去谈论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的问题,但有一点我们却无法回避——谁来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 可以说,上述言论直接暴露了证券营业部大量挪用客户保证金的客观事实。可怜的是那些投资者们,他们在全神关注股票涨跌的同时,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资金是否还在自己的口袋里。 由于“华创事件”影响较大,本报记者专门就相关问题向位于贵阳市中华北路华创证券大厦的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的李云波先生称,公司将择日就相关问题的真实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 晨报记者 汪世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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