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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台相关规定 中小股东可对重大事项表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 19:0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 (记者 江国成)中国证监会7日出台了旨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文件《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赋予了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措施。

  有关人士认为,这些法规是制度上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有利于形成抑制滥用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制约机制,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在实处,对中小投资者将是“长期的利好”。(完)

您认为分类表决征求意见稿的意义何在?
保护流通股东权益,使其能真正参与上市公司决策
节制上市公司圈钱行为
降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操控以及资金占用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迈出可喜一步
意义不大,上市公司自有对策

您认为分类表决征求意见稿将对本轮行情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长期利好,将助推大盘继续上涨
短期利好,大盘很可能冲高回落
并非实质利好,尚需等待进一步明确

  相关专题:

  公众股东表决机制将出台

  此前报道:

  尚福林表示分类表决制度已草拟完 只待批准实施

  深交所征询网络投票意见 股东分类表决进程加快

  分类表决征求意见今日截止 各界积极谏言证监会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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