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曦深圳报道】
记者从深圳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9月末,深圳77家上市公司的总股本445亿元,总资产9972亿元,净资产1178亿元,在全国1378家上市公司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为6.3%、16.4%和6.2%,深圳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大增。
2004年1~3季度深圳上市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1.3亿元,净利润104.4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6%,高于全国平均的8.01%;平均净利润1.36亿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1亿元。从总体上看,深圳上市公司1~3季度经营业绩大幅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了28%,净利润增长了37.5%,净资产收益率增长了18.8%。
【记者胡嘉莉深圳报道】深圳证监局日前亮出多个遏制上市公司不规范行为的“杀手锏”,对上市公司提出强制性监管对策。
据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介绍,深圳上市公司目前在治理运作方面尚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是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一些公司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诚信意识差等。其次是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仍有少数公司在重大事项上进行误导性陈述等。再次是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如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计划不符,募集资金有闲置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最后是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张云东表示,深圳证监局提出了8项要求。一是积极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二是上市公司要积极解决产权代表报告制度问题。三是高度重视公司章程的修订和执行,严格按章办事。四是维护股东大会权威,保障股东大会权力充分行使。五是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依法规范运作。六是上市公司董事要诚信守法、勤勉尽责。七是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八是严格执行会计规范,严禁利用会计规范的不确定性操纵公司利润。
深圳证监局从2005年开始,除继续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稽查外,对于凡是2004年后新发生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公司章程不规范和执行不严格;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和董事不勤勉尽责;虚假承诺;违规关联交易;不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不执行上市公司产权代表报告制度;不严格执行会计规范操纵利润等等不规范行为将不再姑息。
对此提出了4项强制性监管对策。一是强制信息披露。对于所有不规范行为将强制专项披露。披露该行为的因由背景、详细内容、全部过程、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影响和对公司损益的影响等等。二是通报批评。通过批评,表明监管者的立场,警示违规者,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三是健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诚信档案和建立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污点登记手册。对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的不规范行为,将分门别类记入污点登记手册,并把诚信档案和污点登记手册作为日后监管的参考。四是对于凡是在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上市公司提出的融资、重组或其他申请事项,将以治理结构不完善和诚信记录不良为由,一律出具否定意见,并不接受任何改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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