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要闻 > 正文
 

券商短期融资券发行结算细则征求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14:51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实习记者 张培娟)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周五就拟定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结算操作细则》征求意见。根据该细则,取得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与中央结算公司签订“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登记托管和代理兑付协议书”,并提交相关“发行业务操作权限授权书”后,即可开立账户。

  该细则规定,发行人在每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前应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证券公司短
期融资券发行时间安排申请书”。对短期融资券发行时间的安排原则为:按照收到申请书并审核合格的时间先后进行安排,先合格的先安排;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段仅安排一家发行人;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及商业银行债券的发行招标日期错开;尽可能将短期融资券的到期日与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日避开。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冬语
聆听冬日温暖声音
西游情史
大话西游短信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