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本地上市公司重组将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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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13:3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杨欣) 日前深圳市国资委主任郭立民对深圳本地上市公司重组规范明确了上市原则,明确了深圳本地上市公司重组主要遵循以下原则:注重“产业第一”,利用上市公司重组平台,将优质资产和公司吸引进来;在对深圳上市公司重组对象的选择上也不分先后,要以质量为先,不论是国有、民营还是国际投资者,都可以参与。 另外,此前曾讨论的国际招标模式也在考虑之内,并在今后的重组过程中坚持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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