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新规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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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08:00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将于11月29日发布,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经了解,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由原来的14章223条扩充为18章295条,条款增加30%以上。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与现行《股票上市规则》相比,新规则突出了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并引入公平披露的概念,强调对上市公司董(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管理,要求高管人员补充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将原规则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实和梳理。 与此同时,新规则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对原规则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并删除了与新规定相抵触的部分。 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易所提高了《股票上市规则》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信息暂缓披露和豁免披露的条件;增加关于董事诚信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的有关规定;将定期报告涉及的预约披露、业绩预告及其修正、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处理等要求在规则中以条文形式明确下来;确定重大事项首次披露的时点并细化持续披露的要求;充实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披露内容;统一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等十一类交易的披露标准,并在相对额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交易绝对金额这一判断指标;调整关联交易的披露标准和审议程序,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同时达到绝对额和相对额指标时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扩展了关联人的外延,明确了关联交易审议中涉及的回避表决问题,简化了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审议程序等;堵塞原《股票上市规则》中临时报告披露要求的有关漏洞。 新规则增加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职权范围的规定,也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在董事会秘书出现空缺、不能履行职责等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新规则改革和简化停牌制度,取消了季度报告和部分临时报告的例行停牌,赋予交易所在停牌和复牌问题上更多的自主权,以突出警示性停牌的作用。 此外,新规则还对特别处理和暂停、恢复、终止上市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适当调整了应予特别处理的若干标准,增加了终止上市的情形。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的《股票上市规则》施行后,《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将同时废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同时发布新的《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