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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4个方面着手解决公司治理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07:54 深圳特区报

  随着证券市场不断规范,国内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层出不穷的问题近年来成为包括监管者、公司和投资者在内的各方密切关注的焦点。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昨日在2004年度深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会议上提出,针对辖区内77家公司在治理规范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圳证监局将从强制信息披露等4个方面着手解决公司治理问题。

  一年成绩难掩问题

  今年以来,深圳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在稳步提高,经营业绩也出现较快增长。截至2004年9月末,深圳77家上市公司的总股本445亿元,总资产9972亿元,净资产1178亿元,在全国1378家上市公司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为6.3%、16.4%和6.2%。2004年1至3季度深圳上市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1.3亿元,净利润104.4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6%,高于全国平均的8.01%;平均净利润1.36亿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1亿元。从总体上看,深圳上市公司今年1至3季度经营业绩大幅增长。深圳部分优秀企业开始呈现出几何式的高增长。

  但是,一年来部分上市公司接连出现的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在上市公司的治理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据张云东介绍,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有的董事经常不出席董事会,有位董事在该届董事会召开的20次会议中,仅出席过2次会议,有位董事连续十几次未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有位独立董事连续7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张云东代表证监局建议有关公司对此类不尽责、不出席会议的董事予以撤换。

  在信息披露方面,仍有少数公司在重大事项上进行误导性的陈述。有的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不披露的问题。有的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计划不符,募集资金闲置情况严重,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随意挪作他用等情况。有的公司违法开设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有的公司违法将公司现金、定期存款以公司员工个人储蓄账户进行存取。

  证监局从8方面解决问题

  张云东要求上市公司树立守法、诚信、规范和自律理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深圳证监局提出从8个方面强化监管。上市公司要积极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深圳证监局将把清理违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作为近期和今后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严禁出现新的违规资金占用,对有关人员采取责任追究措施。资金占用方切实履行还款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要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追讨职责。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违反还款承诺的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请求法院司法救济。

  同时,对于其他股东以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由进行的民事诉讼活动,也应积极予以配合和支持。上市公司要积极解决产权代表报告制度问题。高度重视公司章程的修订和执行,严格按章办事。维护股东大会权威,保障股东大会权力充分行使。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依法规范运作。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要诚信守法、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张云东表示,针对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今后将重点关注诉讼、担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重大投资或资产出售等存在问题较多的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情况,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打击虚假陈述和误导性陈述的信息披露行为。今年证监局已对辖区两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进行立案稽查。

  深圳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会计规范。严禁会计欺诈,编制虚假利润欺骗投资者。今后证监局将加大对利用会计规范调节或操纵公司利润和编造虚假利润进行会计欺诈行为的监管力度和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让信息披露更透明

  张云东表示,从2005年开始,除继续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稽查外,对凡是2004年后新发生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公司章程不规范和执行不严格等等不规范行为,深圳证监局将采取包括强制信息披露、通报批评等在内的多项举措强化监管。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不规范的因由背景、详细内容、全部过程、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影响和对公司损益的影响等等。对会计处理操纵利润行为将要求公司详细披露操纵手法、具体内容和比较结果。通过信息披露,给中小投资者知情权,让他们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或采取何种监督行动。通过批评,表明监管者的立场,警示违规者,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

  健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诚信档案和建立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污点登记手册。对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的不规范行为将分门别类记入污点登记手册,并把诚信档案和污点登记手册作为日后监管的参考。根据诚信分类情况,对上市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频率和监管力度;对于有污点记录的高管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正在制订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有不诚信记录的控股股东将在证券市场上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对于凡是在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上市公司提出的融资、重组或其他申请事项,将以治理结构不完善和诚信记录不良为由,一律出具否定意见,让公司和当事人承担违规后果。

  作者:本报记者王轲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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