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正告QFII 禁止其从事A股人为卖空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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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 07:5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 邸继勇)市场此前传言部分国际对冲基金利用QFII,准备对波动幅度较大的深沪A股进行卖空交易。据了解,内地监管部门已经向部分QFII发出警告,明令他们禁止从事A股的人为卖空交易。 部分开放给境外投资者的A股股票,此前被相当一部分境外研究机构认为未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因此一些对冲基金认为在A股市场上买进低估股票和卖空高估股票能够给投资
实际上,内地股市对市场操纵的制度制约很不健全,制约的范围、层次和力度都还很不到位,这就给市场的参与者,特别是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联手或单独操纵市场的空间。据说,在操作层面,QFII进行卖空交易并不复杂,是境外投资者将从QFII处借入一定数量的股票卖掉,获取收益之后再将所借之股票购回,到期归还借方的一种投资行为。其中主要涉及到一些融券和担保的问题,而这在内地证券机构中是被明令禁止的。 对此,已经获准投资A股的美林证券有关人士说,美林不打算提供人为卖空交易,因为这样做可能会消耗公司的A股股票存量,而境外投资者在购买A股股票也应该有一定限制。其他QFII则表示,中国监管部门已经向他们发出警告,禁止从事A股的人为卖空交易。 根据QFII的相关管理办法,合格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除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外的股票、国债、可转换债券和企业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人民币金融工具。目前,卖空交易不被监管当局所认可。境外投资者违反有关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予以警告、罚款等。 有专家则认为,中国股市的系统风险主要来自股市职能定位的错误,而不是没有卖空机制。如果股市的职能定位错误问题不解决,匆忙推出卖空机制后,股市的风险会更大,这是管理层禁止QFII从事A股卖空交易的根本原因。这一问题不解决,做空机制的建立就会在市场上形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其结果不仅不利于保护流通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反而会对他们造成巨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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