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制度暴露监管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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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 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王小石事发,究竟是个人事件,还是制度缺陷? 从1999年开始,我国股票发行由行政审批制发展到核准制。股票发行必须经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方可,俗称“过会”。发审委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共计80人。根据当时的规定,发审委除当然委员外,其他委员身份应当保密。
去年12月,发审委进行了改革,简化审核程序,缩减人员。更重要的是公开了参会委员名单、过会时间、投票结果。同时,在发行审核过程中产生的问责制的批评报告也同样公开,以避免发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人情公关等。 业内都知道,以前证监会发审委的权力很大,直接决定某只股票上市能否通过。所以,很多企业花大钱搞到名单,然后再去一一攻破这些人。 股评家张卫星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现在的发行出口全部被证监会垄断,公司为了上市圈钱,会想尽办法“打动”相关人员。 张卫星还认为,出这样的事,证监会压力也会很大,但根本问题却得不到解决。 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