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办法近期不会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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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 15: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早报讯 不少公司盲目上市、恶意融资,但业绩却每况愈下,造成低回报甚至负回报,这种现象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而此前市场传闻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草案)即将推出,则引发了市场对改变这一现状的期待。 不过,据消息人士透露,日前备受市场各方期待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草案),由于在一些关键条款上仍然存在分歧,所以短期内将不会出台。
另有消息称,据接近证监会的消息人士透露,管理层在年内不会考虑再发行新股。 融资关键条款存分歧 据了解,这些分歧包括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增发募集资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净资产额的50%等许多方面。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草案)当前正在交易所一级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目前,存在的最大分歧主要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草案)第十五条的规定。该规定指出,上市公司增发募集资金不得超过上年度末净资产额的50%,这比原来的融资额降低了一半;另外,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额度也大比例下降,由原规定的80%修改为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额的40%,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期限最长为6年。这些条款遭到一些人极力反对。 新项目只受理不审核 昨天,记者从一些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处了解到,近期会有一批公司获准实施增发。而新申报的再融资项目则要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出台,证监会目前只受理不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