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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保证金安全股票也安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07: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本报开通的两条《收购意见》专线,引起股民的关注,投资者不断打进电话,就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保证金收购意见》,向值守热线的华西证券张奇、汉唐证券梁浩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问题提得之细、之专业,超过了本报和两位专家的预期。由于问题太多,本报只将投资者集中关注的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以及专家解释整理出来,供读者参考。

  问题一 股票被挪用九折收购?

  提问:我的股票账户上的现金被券商违规挪用了,就可以获得百分之百的赔偿,如果股票、国债被券商违规挪用了,超过10万部分就要打九折?

  这是股民朋友最关心、也是热线反映最集中的一个问题。成都股民王先生、广汉股民周女士等40多位投资者都问到这个问题。

  回答:汉唐证券梁浩表示,股民之所以有这种担心,跟《收购意见》不细致、缺乏实施细则有关。投资者的上述担心有些杞人忧天、自己吓自己。梁浩指出,股票是不可能被挪用的,上海的股东账户尤其保险。他举例说,比如张先生买了2万股中国石化,那么张先生就是中国石化的股东之一,“他的股票被托管在上交所”;至于券商,只是张先生成为中国石化股东的一个中介、一个通道,根本无法挪用这些股票。

  华西证券张奇说,股民账户上的股票、国债,一般不可能被券商违规挪用,即使万一出现券商盗买盗卖的情况,也将获得全部赔付。

  问题二“9月30日”后风险自担?

  提问:成都股民于先生等5人问,按照《收购意见》,“9月30日”后是否风险自担了?存款、保证金也是风险自担吗?

  回答:汉唐证券梁浩回答,根据《收购意见》和相关解释,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前,“存款、保证金都是百分之百收购。”

  至于其他个人债权,则以2004年9月30日为分水岭,“9月30日前发生的10万元以下其他个人债权,全额收购;超过10万部分,按九折收购”。

  9月30日后发生的如何处理,《收购意见》没有具体说明,但相关解释称,“这次对2004年9月30日前的上述债权打折收购对投资者是一个风险提示,告诉他们今后不可参与违规金融活动,要关注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再发生此类的业务要风险自担。”因此,应该是投资者风险自担。

  问题三机构债权怎么办?

  提问:成都某公司的代先生问,《收购意见》主要是针对个人债权的处置,机构债权怎么办呢?

  回答:汉唐证券梁浩回答,按照《收购意见》,机构的客户保证金,同样是要全额收购的;至于机构的其他债权如何处理,就不清楚了。

  问题四什么是存放于金融机构相关账户的个人证券?

  提问:达州向先生等10多位投资者问,《收购意见》规定,“居民个人持有的存放于金融机构相关账户上的被金融机构挪用的有价证券,形成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是不是指个人证券被券商挪用?

  回答:华西证券张奇指出,《收购意见》规定的“居民个人持有的存放于金融机构相关账户上的被金融机构挪用的有价证券(含国债、股票、其它债券),形成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这种个人债权超过10万部分将按九折收购。

  张奇强调,股民开设的上海、深圳股东账户,都不是金融机构相关账户,而是他自己的个人账户。那么,什么是金融机构相关账户呢?张奇举例说,比如某大户委托券商理财,既不用券商的账户,也不用自己的账户,而是另外开设了一个个人账户,由券商全权管理。这样,该账户中的股票属于该大户持有,而该账户又处于券商实际控制下,这就是“金融机构相关账户”。

  问题五名实不符能否赔偿?

  提问:刘先生是某私募机构的操盘手,开有好几个工作室。刘先生等4位投资者打进热线问,自己手上有多个账户,当初都是用农民的身份证开的,现在根本找不到人了。这些账户,会不会被认为是机构债权,不予收购呢?

  回答:华西证券张奇回答,按照名实相符的原则,这些账户会因为权属不清,而被视为机构债权,不在收购之列。张奇称,根据央行5号令,金融机构早就实施“实名制”,但不少券商都有灵活应对措施,因此,虽然存在名实不符的情况,但也没有出现大问题。不过,如果你开户的券商出了事,属于被处理之列,那就没法“灵活”了。张奇建议,对那些“当初用农民身份证开的,现在根本找不到人”的账户,最好还是清空。

  问题六券商违规,股民买单?

  提问:成都股民王先生、绵阳股民陈先生等10多位投资者对《收购意见》很不理解。王先生十分气愤地表示,凭什么券商违规,要股民承担风险?陈先生更是怒火冲天,“股票、国债被券商违规挪用,股民本身是受害者,为什么还要九折收购?今后谁还敢炒股、买国债?这样下去,股市是要崩盘的!”

  回答:华西证券张奇非常耐心地回答,股民的担心和怨气是可以理解的,但大家可能对《收购意见》的理解有些偏差。”张奇指出,四部委之所以出台《收购意见》,目的是很明确的:打击违规金融机构,纠正金融机构违规运作,同时对参与金融机构违规运作的投资者敲警钟。 记者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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