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立新规限制圈钱 再融资要经小股东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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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 08:20 四川金融报-成都商报 | |||||||||
据了解,一部全面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中。知情人士透露,这部名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文件,涵括了新股发行、增发、配股、转债及定向发行等五种融资方式,其主导思路即是更注重公众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再融资要经小股东同意
据透露,在新的管理办法中,最大的看点就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将有更多的话语权。办法明确规定,“本次发行证券提案必须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除此之外,新的管理办法在可转债发行方面也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可转债发行后每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时,除获股东大会通过外,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配股失败要退钱 新的发行办法还规定,“上市公司配股,老股东认购不足发行股份上限的50%,则上市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资金返还给股票认购人”。这表明,今后上市公司配股将有可能失败,像现在这样由承销商大比例包销余股的情况将不会出现。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有现金分红,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公司不能融资”,“上市公司前次发行的募集资金50%以上与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不符,或主营业务利润下降50%以上,自该情况披露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再融资”,同时明确“发行人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显示的货币资金投资于有价证券的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合计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的40%,金融类上市公司除外”。 办法还对公司的融资规模作出了限制,“上市公司增发募集资金不得超过上年度末净资产额的50%”,这比此前的不超过净资产一倍的规定又缩减了一半。“本次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额的40%”,也比目前执行的80%的规定要小一半。 市场影响深远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能将在近期与关于IPO询价制若干问题的通知一起发布实施。届时,将会给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金元证券研究员冉兰认为,这一办法如果出台,将对市场起到相当积极的影响,可以鼓舞市场的投资信心。 而一位基金经理则认为,对于这一利好,机构投资者已大多有了一定的预期,因此,在颁布之后,对于市场的直接利好作用可能有限。他同时表示,在拥有了更多的表决权之后,对于投资一些业绩优良的公司,将更有信心。(据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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