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把直入闸 七个环节控制入市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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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11:24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4日联合发布实施《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25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让保险资金开“闸”入市的同时还要严控风险。 据该负责人透露,为确保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出大的风险,中国保监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提高和拓展入市资金的比例、投资范围。
据悉,《办法》还从资格条件、入市方式、投资范围和品种、投资比例、资产托管、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七个环节对保险资金入市作出严格规定。 目前我国保险业总资产已超过1.1万亿元,据业内人士估算,将有近6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直接入市。 -在资格条件上《办法》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直接获得股票投资资格,不需审批,但其自有资金不得投资股票;保险公司直接或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票的,必须事先取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 -入市方式上《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可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以内设资金运用部门进行股票投资两种管理方式,采用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两种交易方式,其中一级市场申购包括市值配售、网上网下资金申购、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配售等。 -投资范围和品种上《办法》明确保险资金入市限于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同时规定保险资金禁止投资以下品种: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或已终止上市的;其价格在过去12个月中涨幅超过100%的;存在被人为操纵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拒绝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业绩大幅下滑、严重亏损或者未来将出现严重亏损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最近1年内受到监管部门严重处罚的;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类型股票。 -投资比例上目前暂定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总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规模的5%,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达到该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的30%。具体总投资比例和单一投资比例以及相关问题中国保监会将另行通知。 -资产托管方面《办法》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必须实行托管制度,明确了股票资产托管人的义务、托管协议的内容和托管人的禁止行为。 -风险控制方面《办法》还规定了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过程中风险控制的具体规则。 -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中国保监会负责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资格的审查或批准,对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范围和比例的确定、数据报送以及信息披露等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对保险机构投资者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