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估计约30家券商符合发行短期融资券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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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 07: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发布后,市场非常关心哪些券商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券。业内人士根据实际情况推测,真正符合发行短期融资券条件的券商约有30家。 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申请发行融资券公司须符合五项基本条件,即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一年以上;发行人至少已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按统一的规范要求披露详细财务信息达一年,且近一年无信息披露违规记录;客户交
目前,“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一年以上”的券商共有59家,除去闽发证券、中富证券、德恒证券、汉唐证券等被处置券商,它们是华安证券、国元证券、北京证券、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华夏证券、中国民族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关村证券、科技证券、民族证券、兴业证券、华龙证券、广发证券、大鹏证券、国信证券、国通证券、长城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惠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广东证券、河北证券、民生证券、兴安证券、长江证券、武汉证券、湘财证券、泰阳证券、恒信证券、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国联证券、东吴证券、大通证券、恒泰证券、西北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天同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北方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上海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新疆证券、红塔证券、天一证券、金信证券。 在上述50多家券商中,同时符合其他四项基本条件的约有30家。(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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