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表决征求意见今日截止 各界积极谏言证监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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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 10:50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今日是《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此后,证监会将会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若干规定》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正式颁布实施。作为能为证券市场带来实质性利好的《若干规定》,社会各界人士非常关注,并且积极谏言,在肯定《若干规定》对于中国证券市场
网络投票机制需完善 “我们认为网络投票制度还需要近一步完善,这一点也写在了我们的建议书中。”一位基金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说。他指出,《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互联网形式的会议平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实施网络投票,应按有关实施办法办理。”此举无疑将极大地提高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的积极性,对促进类别表决机制顺利实施和维护流通股股东权益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但是,该人士也指出,将股东大会网络形式指定为互联网,并要求上市公司自己提供网络会议平台,这一规定使上市公司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可能给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供了通过网络技术手段修改、剥夺中小投资者表决权的技术舞弊可能。因此,必须要完善网络投票制度,杜绝任何技术舞弊的可能。 独立董事如何选举 对于“独立董事”的条款,著名学者王连洲认为,只有改革独立董事的产生机制才能彻底改善“独立董事不独立”的现状。应该由公众投资者来投票产生独立董事的人选。可以组织“独立董事协会”,或将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人员档案集中,建立“独立董事库”,供投资者选择。独立董事甚至也可以从社会公众股中推选产生。只需对当选独立董事的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时间、持股比重予以具体的规定和限制即可。这样代表社会公众股的利益更直接。 对此,法律界专家宋一欣指出,为增加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应将上市公司直接向独立董事支付薪酬的方式,改为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协会签约,上市公司在决定聘任某独立董事后,也与独立董事协会签约,上市公司依约向独立董事协会支付薪酬,由独立董事协会向独立董事转支付,独立董事协会应对独立董事予以考核。 另外,在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问题上,业内人士认为,不仅要引入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制度,还应该引入流通股董事制度,并与独立董事制度相结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选举可考虑比例制的方式,如果流通股占30%,那么董事会中就要有30%的董事专门由流通股来选,不像现在基本上都是大股东说了算。 正如王连洲所说,《若干规定》有关内容的最终真正落实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例如,对于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该如何处理?仅依靠部门的规章能否实现?是否该考虑增加相关的法律配套?因此,《若干规定》在制度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在程序上需要进一步细化,在法律上需要配套的保障。 相关专题: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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