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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百文案终审无宣判结果 三大争议成焦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 10:24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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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百文案终审无宣判结果三大争议成焦点

  当天没有宣判结果,三大争议成焦点

  昨天,三联商社(资讯 行情 论坛)(600898)重组郑百文案终审在郑州中院开庭,当天没有宣判结果。记者昨天采访双方出庭人士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三联商社证券代表邹涛认为,郑百文提出郑州中院2001年判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实际上也就包含了决议内容中回购事宜的有效。7名上告小股东的代理律师邢霖昨天下午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确认之诉实际上只针对法律文书的,并不意味着回购具备可行性,回购仍然要遵循公司法相关规定,也必须遵循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更名公司业务规则,要有股东之间协议书和登记公司的批准。

  此外,争议的第二点是回购是否侵权,邹涛认为股份回购不构成对小股东侵权,而邢霖认为,回购是侵权的,首先被回购的股东不同意,此外,回购的价格也没有得到小股东的认可。

  针对股份注销能否恢复问题,三联商社认为不具有可执行性,邢霖表示股份注销只是针对股东名册的注销登记,实际上还是具备可逆性,还是可以恢复的。

  当天,郑州中院并没有当庭宣判,据相关人士预计,如果按三个月审结的原则来看,7月立案,最快也要下个月才能宣判,如果再往后拖也可能按半年审结。此外,三联商社已经具备实施配股条件,如果要实行配股,为了不影响公司形象,可能会向后拖。昨天,邹涛否认了公司要实施配股的说法。

  今年6月11日,郑州金水区法院就此案作出过一审判决,认定三联商社回购侵权事实成立,仅返还6原告所持股份的50%,即7800股股份。原被告双方不服,双方均向郑州市中院提起上诉,直到昨天才开庭终审。

  本报记者乔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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