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要闻 > 宝钢集团整体上市 > 正文
 

法学权威人士赵旭东称宝钢投票权征集于法有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20:51 今日商报大众证券周刊

法学权威人士赵旭东称宝钢投票权征集于法有据

  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投票权征集活动不仅在国内的投资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关法学界也表示极大关注。昨日,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日商报《大众证券》周刊和新浪网的征集活动是中小股东表决权实现的一种法律形式,具有合法根据。

  “在野者”征集具有合法性

  长期从事民商和经济法实践与研究的赵旭东教授表示,从各国表决权征集的一般规定看,对征集主体并无严格的限制,通常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股东,二是管理层(包括董事会成员),三是之外的个人或者团体,其中管理层征集又称为当权者征集,其他个人或团体的征集又称为在野者征集。从这一点看,可以说任何人都有权征集股份的表决权。

  而在我国,对此问题,尽管尚无明确、具体、系统的法律规定,但是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作出分析判断。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赵旭东认为,这条规定所使用的“可”字,在理解上,可以有两种解释。其一是只能由董事会、独立董事或股东征集投票权,属于强制性规范;其二是可以由这三种人征集,也可以由其他的人征集,属于任意性规范。这两种解释在法理和文字上都有其根据,很难说那一种是绝对的正确或错误。

  然而,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65条规定,“股票持有人可以授权他人代理行使同意权或者投票权。但是,任何人在征集二十五人以上的同意权或者投票权时,应当遵守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和作出报告的规定”。赵旭东表示,依照这条规定,对征集的主体是没有限定的,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征集,所以媒体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也可以征集,以及接受委托,只不过25人以上的大规模征集必须履行信息披露和作出报告的义务。

  赵旭东还表示,尽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是1993年颁布的,从时间上来说,是比2002年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早,但是二者的立法层次和法律效力是有所不同的。前者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后者是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如果发生冲突,在前者没有废止的情况下,原则上应适用前者。同时,在对《治理准则》第十条理解不同的情况下,至少这一条的规定可以作为理解和解释第十条的重要法律根据。

  此外,《公司法》第108条明确规定了股份投票权的授权委托,其中并未对征集作出任何禁止和限制的规定,根据法无禁止不违法的一般民事法律原则,也不能排除公司之外的个人或组织有权征集和接受委托。公司法是最高层次的立法,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也是判断征集行为合法性的更重要的法律依据。

  赵旭东明确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如果征集方不仅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和公告的义务,而且还及时向证监会作了报告,就应该承认征集行为的合法性。

  宝钢应尽明确征集表决权义务

  在本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宝钢总经理明确指出,“征集活动是一种进步”,“非常欢迎也鼓励更多的投资者表达愿望”。但时至今日,宝钢仍未对股权表决权予以确认。

  对于宝钢的一味拖延,赵旭东教授明确表示,宝钢公司的行为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赵旭东表示,《公司法》明文规定,股东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因而公司的董事会作为相对方就有义务对授权委托作出必要的反应,不作为是不行的。

  他还表示,在2000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中,其第七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对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并公告。依此规定,对征集的股份投票权及征集人的代理资格作出意见并公告,属于宝钢公司董事会的义务和职责,不作必要的回应和答复,则构成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阻碍投票可提起共同诉讼

  宝钢如果阻碍投票怎么办?赵旭东教授表示,首先需要确定征集行为的合法性,如果征集行为合法有效,阻碍投票表决就是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包括征集人的代理表决权和股东的实际表决权。对此种行为,当然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加以救济和保护。赵旭东表示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向监管机关或有关部门反映,寻求行政协调和解决。二是可以启动民事权利救济的司法程序,即提起民事诉讼。股份投票权的征集纠纷属于典型的民事代理权纠纷,在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这是当事人享有的诉权。

  今日商报《大众证券》周刊及新浪网可以提起共同诉讼,要求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股东大会已召开并作出了决议,可以请求认定股东大会无效或者撤消。此外,股东个人也可以提起相应的诉讼。

  征集活动意义非凡

  对此次“抵制宝钢增发,征集流通股东投票权”活动,赵旭东教授给予了高度评价。赵旭东认为,不管结果如何,征集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是中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史上的第一次。不管这一事件的最终结果如何,它都会产生重大的社会意义。首先,它实践和尝试了一种有效的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形式,开辟了以代理权征集方式行使权利的新途径;其次,它改变了中小流通股东弱小无奈、无法形成自己声音的被动状态,有力地推动了中小股东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觉醒;再次,它凸现了现行立法、执法在这方面的不足和欠缺,会推动相关立法的完善和制度的建设;第四,它也能促进公司法和证券法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创新,为立法完善和有效的执法、司法提供更充分的理论论证和支持。

  本报记者 杜景南

您认为宝钢整体上市的意义在于:
融资圈钱而已
有利公司发展
变相的全流通
说不清楚

您认为宝钢整体上市后对市场有什么影响?
带领大盘上涨
带领大盘下跌
没什么影响
说不清

  相关专题:

  宝钢集团整体上市

  特别策划:

  宝钢增发之惑

  宝钢增发五大细则:

  宝钢明确增发细则 原流通股东配售比例为10配10

  网上征集宝钢投票权报道:

  宝钢增发细则公布 中小投资者表示仍将投反对票

  宝钢散户数千万股打包维权 两大焦点值得关注

  投票权征集意向接近3000万 证监会官员高度关注

  投票权意向超2000万股 中小投资者要进十大股东

  抵制宝钢增发投票权征集进行中 意向已过千万股

  抵制宝钢巨额增发 紧急征集中小投资者投票权

  质疑宝钢增发动机 新浪征集投散户票权

  宝钢增发方案可能有变 媒体征得200万股投票权

  聚焦宝钢增发:如何倾听每一位股东声音

  律师的声音:

  知名律师表示宝钢中小股东投票权征集活动合法

  此前宝钢相关报道:

  艾宝俊直言宝钢增发热点 2007年前无再融资计划

  艾宝俊称对宝钢增发有信心 欢迎中小投资者参与

  证监会为宝钢增发扫清障碍 基金肯定要参与

  二级市场博弈宝钢增发 走势显示支持者稍占上风

  宝钢董秘辟谣:“并购马钢邯钢”是胡说八道

  宝钢董秘称:普通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会低于60%

  宝钢280亿再融资的醉翁之意:并购马钢、邯钢

  《财经》:博弈宝钢增发 基金经理心态矛盾

  更多精彩股票资讯,尽在新浪股票频道 法学权威人士赵旭东称宝钢投票权征集于法有据


邮件订阅:
  《新浪股市特快专递》正在举办有奖订阅活动。请在下面填写您的E-mail地址,您将有机会获得神秘礼物
Email: 订阅 退订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甲午海战110周年
中国网球公开赛
电影金鸡奖百花奖揭晓
法兰西特技飞行队访华
新一轮汽车降价潮
北京周边郊区秋日游
金龙鱼广告风波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我知道的中国监狱》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