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案简介
预设未来流通权方案的做法是,公告宣布从现在起将来的某一日为“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底价计算日”。如规定2002年3月第一个交易日为“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底价计算日”。以“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底价计算日”的收盘价为“流通底价计算基价”。在“基价”之上加一个规定的“加价幅度”,得到“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底价”,向全民公告;国有股、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