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彩民才是弱势群体
孙然
根据彩通咨询的统计,2014年全国彩票销售3823.78亿元,其中互联网彩票销量达850亿元,在全年的730.5亿元增量中,400亿元来自于互联网渠道,也就是网络彩民的贡献。与此对照,十分有趣的是,当人们讨论互联网彩票的整顿,往往会着眼于售彩网站和彩票发行单位等机构,而网彩行业的消费主体彩民却时常成为被忽略的对象。
一个原因或许是在相关法律、标准亟待规范,且相对处于发展早期的网彩行业,彩民在面对网站时仍旧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很多中过大奖、但网站却告知未出票的网络彩民来说,这种遭遇往往是始料未及的。线上购彩省去了彩民亲自前往投注站的时间和精力,一些网站配合彩票出品的游戏和独特的营销方式也增加了不少趣味性,因此受到了广泛的欢迎,但值得注意的是,彩民往往很少质疑售彩网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缺少足够的安全意识。
通过研究十几家主要购彩网站的彩民购彩协议文本,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彩票研究所所长冯百鸣发现,这些协议或规则中存在许多不平等条款,其中最主要的免责条款对彩票购买者最为不利。他指出,网络购彩的真实信息的认定并不像购买纸质彩票那样保险,一旦出现纠纷,无论从协议还是证据方面,彩民都不占优势。
在彩票的监管中,另一个与公众息息相关的是目前的监管无法监测并禁止未成年人购彩。这一在《彩票管理条例》当中被禁止的行为,在现实中却难以杜绝。未成年人使用基于成年人登记的手机、银行卡购买网彩并不困难。
此外,网络彩票的发展,特别是网彩游戏的盛行是未来的趋势,而冯百鸣对此提出了一点隐忧。“如何管控、防止彩民沉溺于此类游戏,将形成更复杂的监管问题。”他认为,网彩游戏的返奖比例、开奖速度、每日投注额限制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要使网彩获得更加健康的生态,需要网络彩民在购彩的同时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以娱乐而非投机赌博的心态,进行这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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