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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评论:为高盛和保尔森辩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4日 02:05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保诚资本集团(Prudential Capital Group)分析师萨米·阿卜杜拉(Sammy Abdullah)4月23日在Real Clear Markets发表评论文章,详细论述了为何在高盛CDO案中不存在欺骗,而ACA和IKB应该为自己的错误决策和未能履行对客户的信托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亏损负责。

  以下是评论文章原文.

  在最近的华尔街丑闻当中,高盛(Goldman Sachs)和保尔森基金(Paulson & Co)成了千夫所指,然而ACA资本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CA)和德国工业银行(IKB Deutsche Industriebank,以下简称IKB)的罪责却无人提及。往轻了讲,这两家机构作出了蹩脚的投资决策;往坏了讲,在投资ABACUS 2007-AC1中,他们未能尽详察审慎之责,没有履行对自己客户所承担的信托责任。

  尽管我们也许永远无法得知ACA和IKB当初调查研究的工夫到底做得如何,但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的申诉材料为了告赢高盛和保尔森基金,完全免除了ACA和IKB在自身亏损中的责任,显然存在扭曲事实和回避重要问题的嫌疑。

  申诉材料宣称高盛在一宗交易中“未能就CDO的关键信息向投资者披露,尤其是一家大型对冲基金所扮演的角色”,在这里,SEC将交易发生时的保尔森基金描述成“一家大型对冲基金”显然是不诚实的。我们知道,那宗交易的完成是在2007年4月26日,当时的保尔森基金远非今天的“大型对冲基金”。

  在格雷戈里·祖克曼(Gregory Zuckerman)《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交易》一书中,作者提到当“保尔森信贷机遇基金”2006年6月前后发行之时,其资产规模仅为1.47亿美元。尽管约翰·保尔森(John Paulson)的基金2007年底成长到280亿美元,但在ABACUS之类的交易最终获利之前,它几乎名不见经传,也并未管理庞大的资产。因此SEC将交易发生之时的保尔森基金描述成“全球最大对冲基金之一”显然是误导性的,而且可能具有某种政治动机,让人以为似乎大型对冲基金都从次贷危机中牟取了暴利一样。

  SEC在诉状中称高盛在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都“未能就保尔森基金的空头头寸或其在挑选抵押品过程中的角色作出披露”。我们姑且不谈高盛在一宗交易中向对手方披露保尔森的头寸是否义不容辞甚至是否合法(高盛在声明中称“作为行业惯例,做市商不会向卖方透露买方的身份,反之亦然”),对投资进行尽职审察和确保抵押品的安全性应该是ACA和IKA的责任。由于截止到2008年1月,投资组合中99%的证券都已被降级,尽职审察显然付诸阙如。

  另外,SEC在申诉中长篇累牍地论述保尔森在为ABACUS挑选住宅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中的角色,然而事实上ACA对于该CDO的抵押资产相当清楚,抵押品是由它与保尔森一同挑选的。正如SEC在诉状中所言,2007年1月高盛找到ACA,提议它作为一宗由保尔森赞助的CDO交易的“投资组合挑选代理”。ACA此前构造和管理过大量的CDO并收取费用,截至2006年12月31日,它已经完成了22宗CDO交易,涉及资产规模达157亿美元。

  2007年1月9日,高盛向ACA提供了由保尔森挑选的123只RMBS的名单。关于这些选择,一名ACA分析师表示此前他购买过保尔森名单上的62只证券。

  2007年1月22日,ACA发出一封电子邮件,列出了86个次贷头寸。在保尔森最初挑选的123个头寸中,ACA仅采纳了55个。

  2007年2月2日,ACA给保尔森和高盛发出一份保尔森和ACA均首肯的含有82个RMBS的名单。2007年2月26日,保尔森和ACA最终同意给ABACUS 2007-AC1的投资组合确定90个RMBS。

  很显然,ACA有机会去评估和挑选所有的证券,这意味着ACA作出了错误的投资或者未能尽详察之责既非保尔森也非高盛的过失。我们还可以安全地作出假设,IKB同样有类似的机会去审察敞口中的证券。如果IKB被剥夺了这一权利,那么作为其自身客户的信托代理人,它应该拒绝参与这样一宗交易,因为它不能充分地审察和理解这一交易。

  SEC在诉状中进而宣称:“高盛故意误导ACA,令其相信保尔森向ABACUS 2007-AC1投入大约2亿美元权益说明保尔森在抵押品选择过程中的利益与ACA是一致的,而事实上二者刚好背道而驰。”这样的陈述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保尔森和高盛在有意欺骗ACA和IKB,而事实上,在保尔森的交易中,购买一部分权益一直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根据祖克曼在上述著作中的描述,保尔森购买权益并非误导对手方的诡计,而是其交易策略的审慎之处。

  无论高盛还是保尔森,进入这样一个交易机会都是为了各自的委托人实现价值最大化,而这恰恰是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参与者所应当做的。在这宗交易中,高盛的责任是作为一个做市商,其工作就是构造和执行一宗交易,以符合多方客户的需求。高盛所做的仅此而已。

  保尔森基金的角色是作为向自身投资者负责任的受托人并赚取可观的回报,结果也是如此。ACA和IKB同样也有为其客户赚取适当回报的信托责任。

  然而在这一案例中,ACA和IKB的投资选择最终导致亏损大约10亿美元。不论这一亏损来自于糟糕的投资选择还是审察失职,高盛或保尔森基金都不能为其承担责任。因此,SEC、媒体和政客们试图追究高盛和保尔森罪责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和欺骗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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