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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美国减免个税刺激经济值得借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 10: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评论员 付克友

  昨日,美国参议院终于通过了8380亿美元的经济复苏计划,其中,2930亿美元减税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奥巴马政府提出的工作薪资免税额,即如果个人年薪不高于7万美元,可获得个税减免500美元。显然,奥巴马此举是想通过个税减免,来增进美国民众的消费需求,以刺激经济。

  国内前几天有关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传闻也沸沸扬扬,不过财政部官员明确表示,个税法近期不会有大的修订;至于起征点,在全国人大会上可能会有讨论,但“要通过今年的立法机关对此进行修订,可能性比较小”。这样的答复令人遗憾。

  在金融危机的经济形势下,从税收减免的途径给予民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来促进消费拉动需求很有必要,甚至是必须的。在国务院出台的扩大内需十项措施中,就明确提出了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如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仅仅通过对部分困难群体的补贴,是远远不够的;等待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来改善民生,也是远水不解近渴。在中国目前的税制下,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让富于民,才是惠泽最多民众、最能立竿见影的选择。

  就目前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而言,有人认为继续提高对“富人”有利,这种说法很滑稽。而从美国这次个税减免方案来看,个人年薪不高于7万美元即可获减免,受惠人群覆盖到中产阶层。我们的个税起征点提高一点,又算什么呢?

  当然,美国的减税有公平的税制保障。这也正是财政部的潜台词,即不愿因为提高起征点而影响税制深层次改革的“基本方向”。目前我国实行的个税税制是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分类,分别征收、各个清缴。这样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另外,个税对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没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是否过重、家庭支出是否过大。“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体制”,即综合考虑纳税人各项收入和支出,来确定缴税金额,这也是多数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所采用的税制。在这个税制上返税或免税也更公平。

  毋庸讳言,个税深层次改革的基本方向当然应该坚持,不应因金融危机的发生而变化。但提高起征点与之完全可以并行不悖。何况,税制改革非一朝一夕之功,金融危机就在眼前,总不能说,要等到个税深层次体制改革完成,我们完全具备了技术条件和可操作平台才来减税。

  实际上,提高个税起征点并非权宜之计,也不是因为金融危机才出现的民众呼声。即使不为拉动内需,个税起征点也该进一步提高。有人拿美国比,认为中国的个税起征点已经偏高,不适宜继续提高。他们并没有看到,中国民众在个税之外的其他税种,比美国民众承受了更高的税率;也没有看到由于社会保障的缺失,中国工薪阶层在医疗、家庭赡养方面有着沉重得多的负担。就此而言,提高个税起征点本身就有社会公平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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