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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官判奥巴马医改法案关键部分违反宪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4日 03:39  新浪财经[ 微博 ]

  新浪财经讯 北京时间12月14日凌晨消息,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名法官周一作出判决称,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里程碑式的医疗保健体系全面整改法案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违反宪法,本案最终很有可能会交由美国最高法庭审理。

视频:美国医改法案关键条款被判违宪 媒体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在2002年由前任总统乔治-布什(George W. Bush)指定的弗吉尼亚州美国地区法官亨利-哈德森(Henry Hudson)今天作出判决,对弗吉尼亚州提出的论点表示支持,即美国国会在医疗保健体系全面整改法案中的一项规定超出了其自身权力,这项规定的内容是要求个人必须在2014年以前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就将面临罚款。

  哈德森在今天发布的长达42页的判决书中指出:“(医疗保健法案中的)‘最低基本保额条款’(Minimum Essential Coverage Provision)既不在国会的权力范围之内,同时还违反了宪法精神。”但与此同时,哈德森拒绝否认整个法案的有效性,这对奥巴马政府来说是一个小小的胜利。

  奥巴马政府很可能将对哈德森的这项判决提出上诉。医保法案旨在为数千万无保险的美国人提供医疗保险,这项法案已经成为奥巴马总统任期的基石。

  弗吉尼亚州的律师极力主张,根据美国宪法商务条款(Commerce Clause)的规定,联邦政府不能对不购买一种产品后服务的个人进行监管,也不能因其没有购买医疗保险而对其处以罚款。哈德森称,无论是最高法庭还是各级上诉法庭,都从来没有将“商务条款的权力范围扩大至强迫个人通过在自由市场上购买一种商品的方式来使其非自愿地进入商业流通”。

  哈德森指出:“这一争论并非仅仅与保险业务的监管有关,也并非与制定一种通用的医疗保险总额的计划有关,还与个人选择参与这项计划的权力有关。”

  奥巴马政府在今年3月份通过了总额高达9400亿美元的医疗保健体系全面整改法案,这项法案旨在对总额2.5万亿美元的美国医疗保健体系进行改革。哈德森今天作出的判决是这项法案获批后遭遇的第一个司法挫败。在此以前,两名法官驳回了针对这项法案的其他上诉,其中一项上诉是在上个月由弗吉尼亚州的一名法官驳回的。(金良)


美国医改法案关键条款被判违宪
媒体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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