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参议员否决了下院提出的一项措施,即股东有权起诉证券欺诈案间接涉及的第三方,如银行和客户。民主党下院议员此前通过此提议,使股东能够更轻易地起诉给予证券欺诈支持的各方。此举颠覆了最高法院2008年在一次案件中的判决,即斯通里奇案(Stoneridge),此次判决保护了证券欺诈中未直接涉及的第三方。提出此提议的民主党代表马克辛-沃特斯(Maxine Waters)称,“在大多数证券欺诈案中,都有守门人以及其他协助者....。。人们应该拥有对其提出制裁的权利。”
但是该措施最终在上院与下院协商金改最终方案时遭到了上院的否决。下院成员将对该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消息灵通人士称,上院最终否决此提议是由于担心此提议的通过将导致最终方案不能获得全体上院人员的支持。主持协商最终方案的参议员克里斯多佛-多德(Christopher Dodd)提议由下院对此项措施进行进一步研究。多德称,“建立一个良性的个体起诉法案,这个想法不错,但就立法角度看尚有疑义。”
此次金改的目的是使华尔街金融业负有更多社会责任。反对者称,扩大欺诈案起诉范围将导致与上市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各方承担法律风险,从而损害美国经济。但是,欺诈丑闻的主角通常会面临倒闭,各股东也往往连带破产。一个恢复资金的重要方法就是通过隐藏更深的第三方,例如银行和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股东激进主义者称,该措施将产生威慑作用,并允许投资者对参与欺诈活动的各方进行索赔。
美国证交会可以起诉第三方,让他们偿还通过不正当行为获得的盈利,但是不能起诉其带来的损失。(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