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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高盛欺诈门 高盛惹怒欧洲(3)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8日 13:15  CCTV2《今日观察》

  继在美国和欧洲因涉嫌欺诈遭遇调查之后,高盛在中国的业务也开始引发了广泛地关注和质疑。日前,处在风口浪尖上的高盛首席执行官劳尔德·贝兰克梵专程来到了中国,他表示高盛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官司不会影响在中国的业务,同时他也强调看好中国市场。高盛如此高调的背后传递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信息?触角遍及了央企、民企各个领域的高盛,到底靠什么在中国赚得了盆满钵满?到底在这当中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和担忧的地方?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陈伟鸿和特邀评论员长江商学院教授黄明、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系李国平共同评论。

  美国高盛集团董事长展开中国之旅,深受“欺诈门”困扰,媒体又将亮出怎样的质疑声音?

  黄明:投行的背后代表的是自身的利益

  (长江商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高盛事件对于中国市场是会有影响的,多年来中国社会一直把高盛代表的西方投行,看成可信赖的形象。长期以来,我们的政府、企业和媒体经常把西方投行的一些人士看成独立的专家顾问的角色,我们的很多投行客户对投行过度信赖。通过这些事件,大家看到了投行在自身利益与社会甚至客户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会毫不犹豫为自己的利益说话做事的行为。

  在中国,大家都觉得高盛对市场、形势的解读能力强,甚至觉得高盛对市场有推动能力,但是同时另外一方面,大家还应注意到高盛背后代表的是自身的利益。

  李国平:高盛是否真的履行了高盛金融原则十四条

  (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系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在20世纪70年代的时候,高盛就制订了高盛金融原则十四条,第一条就是客户的利益永远第一位,第三条就是高盛最重要的资产是声誉跟人才。最近事件发生了之后,大家怀疑高盛是否真的按照他所说的这么做了,这一点对高盛来说是最大的一个事。

  黄明:高盛CEO贝兰克梵欠中国人民一个解释

  (长江商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高盛的业务种类很多,所以他在各个方面都显现出来他的身影。另外,高盛的信誉和品牌以及专业和职业化的能力是不可质疑的,高盛在中国的政治关系等等方面也是非常强大的,这些方面都有利于他的盈利。

  投行最值得我们质疑的就是他在复杂衍生产品上的兜售行为,在这方面,高盛以及其他的海外投行在中国的所作所为是值得质疑的。比如高盛至少在中航油新加坡的案例上,相比他在美国证监会所调查的行为,以及欧洲在希腊方面所涉及的行为,都要严重得多。简单来说就是,04年1月份,中航油新加坡有几百万元的亏损的仓位,他们希望高盛来进行罗盘,把仓位往后退,罗盘的结果就是几个月以后,中航油新加坡的亏损由几百万美元放大到了5亿多美元,这让我对高盛的行为非常愤怒,我认为高盛CEO贝兰克梵应该给中国人民解释,高盛在这当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高盛的全职子公司杰瑞在中航油新加坡案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而CEO贝兰克梵正好是从杰瑞子公司一直升到高盛CEO的,所以他欠中国人民一个解释。

  一般我们找投行往往是好事,要上市了找投行带我们上市双赢,但是中航油新加坡找高盛是做的衍生产品,那么在衍生产品业务中,往往它是一个临河游戏,就是有人赚就有人亏,那么中航油新加坡和高盛,从某种意义上就像对立方一样,那么,当中航油新加坡听从高盛的劝告时,亏损就是必然的。说得技术性一点,就是高盛做了衍生产品漂亮的应用,他们利用衍生产品绕过了政府法规的监管。说得大一点,就是高盛对中国的国情非常地了解,能够做到其他券商做不到的事情。

  李国平:高盛在某些方面规避了中国的法律

  (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系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高盛在中国的成就确实是国内外其他的金融机构所无法比拟的,所以高盛在中国几乎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举个例子,高盛在中国成立一个合资证券公司高盛高华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公司是高盛跟中国的高华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中国规定在合资证券公司里,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33%,但是这个公司实质上是高盛在控制。第一,高华公司当初成立的时候,它的资金来源是高盛的;第二,高盛跟高华是一个协定,一旦中国解除证券公司中外资持资比例不得超过33%这个限制之后,高盛可以从高华手中把其余67%的股份买过去。所以高盛高华是在高盛的控制之下,从这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高盛规避了中国的法律。

  无处不在,媒体追问高盛赚钱是否阳光?警示与思考,金融创新与监管如何与时俱进?

  黄明:我们应该对复杂的衍生产品有所规范 同时大力推动对社会有益的衍生产品

  (长江商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我把我的讨论局限在金融创新和衍生产品方面,因为高盛所涉及的都是这几个方面引起的质疑。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监管,我有两点需要说明。

  首先,国内的金融市场创新应该大跨步地往前走,不要放慢,不要因为国际上出现了一批所谓的丑闻,就放慢了金融创新的脚步。从这个方面来说,场内的很多衍生产品,比如股指期货已经推出了,马上就要推出石油期货,其他的期权产品也都是非常健康,非常容易懂,对社会有益的产品,我们一定要尽快推出。

  第二,衍生产品的推出有一个好处,就是使得我们的企业能够在国内非常健康的场内市场上达到他们的需求,不需要把他们逼出海外,跟国际投行签一些过于复杂的衍生产品。因此在发展国内市场创新的同时,要约束海外投行到国内来兜售一些过于复杂的场外衍生产品的行为。尤其是他们在海外鉴于当地的监管环境,以及法律的威慑,而不敢出售,到了中国,反而大量的出售。对这种产品,我们现在的监管基本上是一个空白,我们应该对这一类的产品有所规范,同时对对社会有益的产品进行大力的推动。

  李国平: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中国应在金融监管领域进行改进

  (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系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金融监管领域需要改进的第一点是弄清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比如我们国家是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商业银行只能做商业银行,不能做投行,但在美国是可以的,那中国应该怎么来监管;第二点,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违规了,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必须做到对外资金融和中国金融机构一视同仁;第三点,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违规了,造成中国政府或者中国投资者损失,中国应该有人站出来讨回公道,为政府、为投资者讨回公道。

  黄益平:从监管体系的本身进行着手改进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在原有的监管框架下,有时候比较难从法律上界定,它一定是有罪或者是无罪,但现在监管体系本身,大家都在讨论下一步怎么改,尤其是对比较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有很多风险不是那么直截了当,甚至有很多产品,投资者本身不是那么了解。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有一种办法说我们以后就要求披露信息,到底这个产品有多少人在做空,有多少人在做多。另外一个解决的办法就是从监管的法律法规上来说,要求投资银行比如说你要卖这个产品,你必须持有适当数量的这个产品,也就是说投行要把自己的风险和投资者的风险进行统一考虑。

  周春生:投行应披露自己目前的交易状况 监管层应提高投行的违规成本

  (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高盛的很多做法是灰色的,如果诉诸法律,很难获得非常有力的证据表示高盛在这方面有明显的违法行为。我们的监管机构应当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对于投行给中国的企业做财务顾问或进行期货交易方面,投行是不是应当披露自己目前的交易状况?至少我们可以要求它,比如说它在建议中国企业做空的时候,它必须披露自己现在到底是做多还是做空,必须让我们的机构和投资者获得更多的信息,我们才有可能在一些重大的交易中避免上当受骗、另外一方面,还要关注违规成本的问题。如果违规只需要从巨额的利益里拿出一小杯羹就可以解决问题,那么要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才能避免大家的违规,所以违规成本的提高也是监管必须要考虑的。

  黄明:中国的监管层应让民营企业进入券商投行的业务

  (长江商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中国的券商和投行要挑战高盛等国际投行的路是非常漫长的,他们在国内市场发展非常好,但到了国际市场上,面对的游戏规则以及品牌信誉等等的挑战非常大,关键是我们的监管层如何要创造环境,使得中国的券商和投行有希望到国际市场上竞争。

  首先,应该对我们的券商的业务创新,包括高管激励,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放松民营企业的参与。国际顶尖的投行最重要的看家本领就是品牌和信誉,而品牌和信誉往往是在长期打造出来的。最近出了一些丑闻,往往也是因为国际的投行现在被短期激励下的职业经理人把控了,他们忘了企业长期的信誉的重要性,我们正好应该把握住这个机会,让我们的券商和投行被长期的股东来做决策,这样他们才有激励机制去做长期的品牌和信誉建设。让国有的券商和银行做国际的顶尖投行,希望非常小,因为国有的券商和投行往往缺乏长期股东的激励,还是得依靠民营的券商和投行,因此我大力的呼吁,中国的监管层让民营企业进入券商投行这方面的业务。

  李国平:在投行的发展过程中 人才非常重要

  (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系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在投行的发展过程中,人才非常重要,高盛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一个就是对人才的重视,在高盛经营原则十四条里有一条就是,我们最重要的资产就是我们的人才,而且高盛是华尔街这些金融机构里最早到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招聘人才的一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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