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美证交会拟改变股票期权发行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9: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见习记者 杜志鑫

  本报讯 上周,美国证交会要求对上市公司高管期权进行更为严厉的监管,日前证交会正在制订新规则,要求上市公司授予公司高管的期权以授予当天的收盘价为基准,为此,许多公司已经重新考虑给高管期权订立一个合适的价格。

  证交会新闻发言人约翰·尼斯特近日表示,证交会将会选择收盘价作为信息披露规则的基点,而这在大多数媒体信息披露中是可行的,并且不需要单独计算。波士顿律师合伙人希金斯参加了日前由证交会举行在线会议,他对于证交会要求将收盘价作为市价并决定可能需要额外的信息披露表示惊讶。希金斯说,他真不希望如此,他认为平均价格更为合适,由于收盘价在后市时容易被操纵,造成抬高或者压低股价现象的出现。

  为了制止一些公司进行期权期诈,只要

股票期权行使价格低于当天股票收盘价,证交会就会要求该公司对外进行披露。因此,许多公司放弃了平常选择的基于授予期权当天的平均价格。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福利和薪酬律师认为:“我们正在关注此事,我有很多客户就是以当天平均价为基准授予股票期权。”

  不少律师表示,他们建议公司选择一种给期权定价的方法,并对此进行一年的追踪。一些公司依赖单个的定价,比如授予期权当天的开盘价或者收盘价。而有的公司则用当天交易的平均股价来定价,或者一周的平均价来给期权定价。但是有的薪酬专家认为,较为普遍的做法是采用简单的平均价格来给期权定价。

  纽约

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公司授予的期权价格发生改变时,上市公司需要获得股东批准,纳斯达克也持相同的看法。有律师表示,期权价格取决于股票价格的收盘价,而不是替代性的方法,这对于股东来说并没有什么重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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