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上市企业面临规范大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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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9:09 新京报 | |||||||||
萨班斯法案实施在即,对企业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严格 本报讯(记者 陈光)7月15日,中国在美上市企业将面临一场异常严峻的考验,萨班斯法案即将实施。在昨日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中国企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上,国际法律专家表示,目前中国公司的准备明显不足。
4年前,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美国国会通过了“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该法案也被叫做“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或“萨班斯法案”。 法案主要有两部分内容:一是建立一个独立的会计监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审计进行监管;二是法案规定对上市公司高管及白领犯罪予以重罚。 路伟律师事务所魏康馨律师表示,404条款,是萨班斯法案中最难操作、最复杂、耗费成本最高的一个条款。条款规定,在美上市企业,要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其中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以及监督5个部分。内部控制活动的记录不仅要细化到像产品付款时间这样的细节,而且对重大缺陷都要予以披露。 统计显示,大型美国公司仅在“404合规工作”第一年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的平均成本就高达430万美元,成本包括:内部人员35000工时的投入、130万美元的外部顾问和软件费用,以及150万美元的额外审计费用。有关专家指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投入可能会更高。 目前,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与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存在差距。法律专家指出,因萨班斯法案,一些原本打算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已计划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寻求上市。 但事实上,在萨班斯法案出台后,法国和日本都先后出台了类似的新法规强化监管。因此从长远看,改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将是大势所趋。 魏康馨表示,目前在美的中国企业除了关注萨班斯法案外,一些州根据该法案制定的新法律同样需要深入了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