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我们1个月前的摸底调查显示,已有150家挂牌企业明确将采用做市转让方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副总经理高振营表示,而主办券商在做市资金的准备方面也已超百亿元。
高振营是在上周六新三板就“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媒体见面会”上做出上述表述的,他指出,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度及市场准备情况,挂牌公司在年内突破1000家已无悬念。
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1个月前新三板挂牌企业为740家,按照这个比例来算,已有超两成的挂牌企业拟采用做市转让方式。
争取明年初推出
竞价转让方式
6月5日,新三板正式发布实施了《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与此同时,多家券商也已接到近期将启动做市商专用技术系统测试的通知,这一切都为计划内的8月份正式实施做市转让方式做好了准备。
高振营指出,1个月前,新三板就挂牌企业和主办券商是否愿意进行做市转让交易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显示,有超过150家企业明确将采用做市转让方式提高活跃度,而各路券商也已摩拳擦掌做好准备,有的小券商储备做市资金几千万,有的大券商储备做市资金上亿元,总体来看,主办券商在做市资金的准备方面已超百亿元。
随着做市转让方式的明确,随后新三板将同期启动竞价转让的制度和技术准备。
据了解,新三板实行多元化的转让方式,挂牌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流动性需要在做市、协议、竞价三种转让方式中灵活自主选择适当的方式,但目前由于制度、技术方面仍在完善,现有市场上可操作的转让方式仅为协议转让。
“新上线的交易结算系统兼容协议、做市、竞价三种交易方式,支持普通股、优先股、公司债券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发行、交易和运用,满足广大中小微企业多元化的融资和交易需求。”高振营说。
新三板在明确挂牌公司股票可以采取做市、协议转让方式的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股票也可采取竞价转让方式。“但在有关竞价转让方式的条件正式明确前,股票只能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高振营指出,“争取明年初推出竞价转让方式。”
高振营强调,随着挂牌公司基本情况不断变化,流动性需求也会相应改变。新三板明确规定,经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备案后,股票转让方式可以变更。“对由于做市商退出做市或被终止做市后,导致挂牌公司做市商数量不足2家的特殊情形,新三板规定应在三十个转让日内恢复为2家以上做市商,逾期未能恢复的,转让方式应强制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监管员对挂牌公司
进行日常监管
截至6月6日,新三板挂牌公司达776家,总股本达263.96亿股,总市值1852.31亿元,比2013年底分别增加118%、172%和235%。新三板总经理助理隋强在同一场合指出,目前还有400余家在审企业等待挂牌。
高振营指出,挂牌公司在今年突破1000家已无悬念。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挂牌,新三板如何做好日常监管?隋强指出,新三板对挂牌公司的日常监管主要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依托主办券商持续督导的自律监管。
具体方式为: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和业务办理事先审查和把关,新三板进行事后审查和监管。在监管实践中,新三板探索出了由监管员对挂牌公司进行日常监管的方法。
据隋强介绍,日常监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以主办券商来划分监管员对挂牌公司的监管分工。每个监管员负责几家主办券商推荐的挂牌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以利于保持监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监管和沟通的效率。二是监管员通过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事后审查的方式,对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的重大事项以及风险外溢程度高的挂牌公司进行监管。三是在风险可控、影响有限的前提下,对挂牌公司主要通过引导、培训、督促的方式进行规范和监管。四是通过内部晨会及日志的形式及时将监管情况进行汇总,并传递到每个监管员;在对重点监管事项及重点公司处理后,及时形成监管案例,并建立了标准化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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