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发展新三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周到

  随着2009年2月18日东土科技(430045.OC)、圣博润(430046.OC)、诺思兰德(430047.OC)等6家公司将联袂挂牌,在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的挂牌公司已达50家。笔者认为,加快发展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让更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前来挂牌和增资的迫切性,正进一步显现。

  中小企业的贡献与获得的支持,依旧不够对称。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中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报告(2007)》,截至2006年10月底,我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已经超过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解决的就业岗位、上缴的税收等,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着很高比重。但从实际情况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旧难以得到根本解决。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始终是0元。企业发展主要依赖自身积累。

  我国已经开设的中小企业板市场和未来将开设的创业板市场,仍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根据2008年中期报告,274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平均营业总收入63856.49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6.86万元、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72123.23万元。显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半年会计数据,已经超过《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规定的工业企业的某些年度数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接近大型企业的倾向越来越明显。这样,创业板开设后,那些职工300名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就可能基本无缘。创业板上市公司很可能都是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也需要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早在2006年2月7日,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就明确指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允许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国务院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税总局、工商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管局《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退出机制。”本来,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退出,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予以徐徐安排。但是,为落实“应对金融危机提供科技支撑”方案,科技部提前启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等16个重大专项中的6个重大科技专项。这些重大专项投资巨大,动辄投入数百亿元。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力度必然加大,退出要求也必然增大。而如前所述,那些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难以登陆创业板,更谈不上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了。这就需要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逐步完善有机联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加快发展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让更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前来挂牌和增资,是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体现。

  (作者为西南证券场外交易市场部总经理)

    相关专题:

    聚焦创业板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