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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园区企业直通三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0:11 北京日报

  本报讯 期待已久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试点工作终有结果。昨天,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

  创业资本“退出”通道

  中关村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启动中关村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可以利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现有的技术系统和市场网络,为投资者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报价服务;同时完善创业资本退出机制,改善中关村园区公司的融资环境,促进园区公司的发展。

  信息披露要求略宽

  

证券业专家表示,此次试点的门槛并不高,只要具备设立股份公司满三年、有持续经营能力、治理结构完善、主营业务突出等条件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就可以申请。

  据了解,企业要遵循适度披露原则,只需披露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其主要项目附注,最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和年度报告,以及对转让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比一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略显宽松。

  股份须分三次转让

  根据有关规定,投资者报价转让股份的每笔数量须在3万股以上,此外,园区公司股东挂牌后,其所持股份须分三年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则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记者 周奇 唐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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