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3:流通股东开户、股份确权和转托管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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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19:45 中国证券业协会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股东开户、股份确权和转托管的催示公告
鉴于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实业")于2005年9月21日起终止上市,长兴实业委托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作为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申银万国于2005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股份确权公告》。根据该公告,原流通股股东可于2005年10月10日开始到申银万国和其他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营业部办理开户、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目前,长兴实业股份确权和转托管工作已经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将于2005年11月28日起进行代办股份转让,但仍有不少原流通股股东尚未办理开户、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为更好地保障股东利益,现发布催示公告如下: 一、办理开户、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的对象 尚未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账户")、尚未办理股份确权和转托管的原流通股股东。 二、开户和股份托管的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 ~3:0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开户、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的地点 申银万国以及其他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营业部。 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十五家证券公司名单如下(排列不分先后): (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办理开户、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投资者开立股份转让账户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 (2)机构投资者: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办理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时,除携带本催示公告中股份转让账户开立条款中所述资料以外,还应该携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并填妥《非上市公司股份确权申请表》。 五、其它事项 1、原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开户、股份确权和股份托管时,如有疑问可向申银万国、长兴实业咨询。 申银万国:021-962505。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5:00。 长兴实业:0411-82772540。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5:00。 2、本催示公告分别刊登在: 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 申银万国网站: www.sw2000.com.cn 六、敬请原流通股股东尽快办理重新开户、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