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洋海运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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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19:11 中国证券业协会 | |||||||||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公告 重要提示 股份简称:大洋B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时的股票简称为"*ST大洋B",证券代码为"200057")
股份代码:420047 开始转让日:2005年11月28日 转让首日报价区间:美元0.001元/股至0.036元/股 转让方式:每周星期一、三、五集合竞价转让一次。 公司可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仅限于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公司退市时的流通股份总额7920万股,截至2005年11月17日已办理确权手续的为572.9607万股,股份确权率为7.23%。 鉴于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股票已于2005 年9月2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根据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2005年5月9日与大洋签订的《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信证券将于2005年11月28日起为大洋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在转让大洋股份前,须到国信证券或其他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办理股份确权和转托管手续,并开立资金账户,有关事项请详见刊载于2005年9月27日《证券时报》和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上的《关于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股份确权公告》。 二、在2005年11月24日(含11月24日)之前办理了确权的股份,自2005年11月28日(指开始转让日)开始可代办转让;2005年11月25 日(含11月25日)之后办理确权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成功的股份,须在办理确权手续2个工作日之后才能代办转让。 三、投资者欲了解大洋的详细资料,请查阅该公司2005年11月 21日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上披露的《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公告书》,以及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披露的信息。 四、股份转让 1、股份开始转让日和转让方式 大洋股份开始转让日为2005年11月28日,股份转让方式为每周星期一、三、五集合竞价转让1次。 2、股份转让委托申报 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应当委托国信证券或其他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办理。 3、股份简称和股份代码 股份简称:大洋B3 股份代码:420047 4、股份转让单位 股份转让以"股"为单位,买入申报量须是"手"(1手等于100股)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5、股份转让报价单位 每股价格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美元0.001元 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投资者应根据上一转让日的股份转让价格,在涨跌幅限制范围内进行申报委托。 6、股份转让首日报价区间 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以大洋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基价,基价的5%涨幅价格作为上限,不设下限。大洋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0.27港币/股,因此,大洋股份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为0.001美元/股至0.036美元/股(2005年4月29日港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中间价是100港币兑换106.09元人民币,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中间价是100美元兑换827.65元人民币)投资者应在此区间内进行申报,否则为无效申报。 五、尚未办理股份转托管和确权手续的投资者,请尽快到国信证券所属营业部以及其他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办理手续。 六、大洋股份开始代办转让后,信息公告通过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发布,敬请投资者注意。 咨询电话:大洋:0755- 82222947 国信证券:8008108868,25822666(深圳)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5:00(节假日除外)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