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5:警示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10:13 中国证券业协会 | |||||||||
我公司委托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办转让的股份(简称:粤传媒5,代码:400003)已经连续三个转让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主办券商的网站、营业部内披露。目前公司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