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邵好)\*ST烯碳10月11日发布午间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深交所发来的《关于对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决定》共指出公司存在的八项违规事实,并依法给予处分。

  《决定》中显示,*ST烯碳2017年1月26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亿元至5.2亿元,而6月24日披露的年报显示,公司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亿元,两者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未能披露修正公告。

  此外,公司还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资产减值计提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众多违规事实。

  基于此,深交所对*ST烯碳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时任代董事长兼时任董事兼时任执行副总裁王利群,时任董事兼时任总裁范志明,时任董事刘成文,时任董事兼时任常务副总裁张小猛,时任独立董事申屠宝卿、朱宝库,时任财务总监李寿兵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时任董事长王大明,时任监事罗阳、尚朝伟、戴囡,时任独立董事叶少琴,时任财务总监熊帅辉,时任执行副总裁兼时任董事会秘书孙家庆,时任副总裁范挺、万革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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