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以岭药业(002603)9月7日午间公告表示,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收到副总经理赵韶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获悉其于 2017 年 9 月 5 日-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12.5 万股,减持均价(16.82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收到副总经理张秋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获悉其于 2017 年 9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11.46 万股,减持均价(16.87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韶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中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张秋莲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赵韶华先生和张秋莲女士为公司 5%以下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张红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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