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涪陵电力去年新增的配电网节能业务正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广落地。公司6月22日晚间公告,拟与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简称“湖北电力”)签署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合同总额约5.54亿元,预计投资金额约3.14亿元,项目建设期约6个月,公司将以综合节能收费方式向湖北电力回收费用及效益,收费期限为7年。

  据涪陵电力介绍,根据市场价格,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公司拟与湖北电力签署上述“湖北(二期)项目”合同,约定公司为湖北电力配电网实施提高电能质量及综合节能改造。按照合同约定,综合节能效益分为节电量效益和增供电量效益。在合同期限内,公司将分享节电量效益的100%(节电量×电价)以及增供效益(增供电量×购售电差价),项目运行维护费用则由公司承担。

  2016年10月27日,涪陵电力曾宣布,拟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下属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国网烟台供电公司签署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与提高电能质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合同总额约11.18亿元。此前,公司已与国网下属的福建电力、甘肃电力、河北电力等签署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及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长江证券分析师张明斌认为,自去年4月涪陵电力完成了对国家电网所属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的收购事宜以来,公司配电网节能业务发展迅速。未来,公司有望形成售电与电网节能服务双主业,实现从“单一的电网运营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战略调整,而电网节能业务将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新增长点,前景广阔。

  根据最新季报,2017年1-3月,受益于配电网节能业务的快速发展,涪陵电力实现营业收入4.78亿元,同比大幅上升60.41%;实现归母净利润5520.15万元,同比大增130.09%。

  涪陵电力今日还同时公告,重新启动所持重庆市涪陵区银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相关事宜,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股权重新进行评估后公开挂牌转让。据了解,公司持有银科担保3.333%的股权,原始出资额500万元。2014年11月,公司曾将该笔股权按当时评估值889.776万元挂牌转让,但最终未能转让成功。公司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转让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股权投资管理,持续提高集团化运作效率和加强集约化管理。(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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