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据证券时报22日报道,招商局集团旗下的招商局港口(00144.HK)和深赤湾A(000022)化解同业竞争承诺函如今已快到期。

  2012年9月17日,招商局国际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公司就深赤湾A的股份托管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南山集团将持有的深赤湾57.52%的A股股份全部委托给招商局国际代为管理。招商局国际是招商局港口的前身,2016年6月更名。托管前后,深赤湾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招商局集团。

  但是,深赤湾与招商局港口之间,却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同业竞争。

  招商局港口于1992年7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主要从事集装箱、散杂货的港口装卸服务,投资并管理的港口分布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以及东南亚、非洲等区域。深赤湾于1993年5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与招商局国际相同。

  据了解,深圳港分为东、西两个港区。从股权结构看,东部港区为盐田港,实际控制人系盐田港集团;西部港区包括深赤湾下辖的赤湾港以及招商局港口旗下的蛇口港、妈湾港、大铲湾港。股权托管协议签署后,招商局港口变成了深赤湾直接控制方。如此一来,在深圳区域内,招商局港口与深赤湾构成同业竞争。

  由于同业竞争问题,在上述股权托管协议签署时,招商局港口还出具了一份《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承诺将在未来3-5年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函的落款日期是2012年9月17日,换句话说,承诺函即将在2017年9月16日到期。

  针对上述承诺函,6月20日,深赤湾A董秘办工作人员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截至目前,没有听说因其他外部因素的变化,从而导致承诺函出现调整或失效。

  与此同时,接受记者采访的研究员均认为,在区域港口一体化逐步成为共识的当下,招商局有较大概率履行承诺,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那么,招商局港口将以何种招数,化解与深赤湾的同业竞争呢?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5月,深赤湾A曾停牌筹划重大事项重组,但最终于当年10月宣布终止该事项。

  根据宁波舟山港、北部湾港等整合案例,以及招商局港口过去几年的资源整合措施,有研究机构推测,很大可能会由招商局集团出面与深圳市政府进行磋商,最好的结果是以招商局港口为主体牵头进行深圳港口的整合。

  上述研究机构称,如若猜测成立,招商局港口可能会将其旗下在蛇口港、妈湾港、大铲湾港的控股资产注入到深赤湾A的上市平台中;另一方面,深圳市政府协调将盐田港股份的资产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由招商局港口吸收合并,再注入到深赤湾A的平台中。这样一来,深圳港口东西部港区将被统一整合到同一上市公司平台下,各港口之间将形成协同合作,合理分配资源,未来深圳港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或将会被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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