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及相关议案,表决截止日2017年5月22日。全体8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孙永才、徐宗祥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审议本议案时,董事会对2名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孙永才于2017年5月2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非公开发行了1,410,105,75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股份总数由27,288,758,333股增至28,698,864,088股,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27,288,758,333元增至人民币28,698,864,088元,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章程修订方案详见本公告附件。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且董事会在获得授权的前提下直接将授权转授予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丹棱中车水务SPV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丹棱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丹棱中车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丹棱中车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各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8,4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丹棱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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