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许松青先生的通知,许松青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松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7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35%;本次质押股份16,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71%,占公司总股本的8.25%;累计质押股份16,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71%,占公司总股本的8.25%。

  3、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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