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1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为5,77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04%。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37元/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根据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13元/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3年05月02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1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777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3年5月2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13元/股。2014年4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含税)现金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5元现金(含税)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5年8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073809股股本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6年4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7元现金(含税)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回购价格调整为2.37元/股。

  3、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1,452,613,577股。本次回购涉及1名原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5,77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0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52,613,577股变更为1,452,607,80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经于 2017年5月18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情况变动表

  ■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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