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5月1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守明先生的辞职报告,李守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鉴于李守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李守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守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为止。

  公司对李守明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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