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68,937,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555%。其中股东凤凰财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5,453,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29%;其他8名股东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173,484,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2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5月1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1、北京凤凰财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股份取得情况

  北京凤凰财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凤凰财智)于2015年5月与华声(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华声)、佛山市顺德区远茂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远茂化工)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凤凰财智以协议方式受让香港华声、远茂化工所持公司股份共计59,658,719股,前述股份已于2015年6月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凤凰财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凤凰财智承诺:其于上述交易中收购的公司股份,自2015年6月8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在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凤凰财智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其他股份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57号)核准,公司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49,769,210股股份、向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赣粤高速)发行51,668,874股股份、向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下称江西财投)发行29,309,204股股份、向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下称江西投资)发行8,257,383股股份、向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下称江西能源)发行6,301,866股股份、向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称江西地矿)发行5,728,969股股份、向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下称江西地勘)发行3,150,933股股份、向江西省锦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峰投资)发行2,578,036股股份、向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下称江西医药)发行1,432,24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477,931,03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6年5月19日,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936,127,750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于2017年4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1,497,804,4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承诺

  ■

  ■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5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68,937,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555%。其中股东凤凰财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5,453,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29%;其他8名股东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173,484,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2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9名。

  4、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名称与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刊登的名称一致。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盛金控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国盛金控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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