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2项议案并以传真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提名程方方先生、马保平先生、张继祥先生、马健诚先生、汪小明先生、欧世秦先生、刘海滨先生、田高良先生、杨嵘女士、杨为乔先生和刘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田高良先生、杨嵘女士、杨为乔先生和刘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选举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方方先生,1962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华北分院院长、401队队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2、马保平先生,1957年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金堆城钼业公司科研所副所长、所长,金堆城钼业公司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金堆城钼业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现任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张继祥先生,196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金堆城钼业公司组织部副部长、部长,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马健诚先生,196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金堆城钼业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汪小明先生,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党委组织部部长;现任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6、欧世秦先生,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金堆城钼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金堆城钼业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7、刘海滨先生,195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政工师。曾任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监察处副处长、处长,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工作部主任、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现任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8、田高良先生,1964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财经秘书,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PCMPCL项目成员,英国利兹大学国际银行与金融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专家,《中国会计评论》杂志理事会委员,陕西财务成本研究会会长,陕西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杨嵘女士,1960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西安地质学院地勘系讲师,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现任西安市政府参事,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教授委员会委员,陕西(高校)油气资源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油气资源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杨为乔先生,1970年出生,法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助教、讲师,日本中央大学客座副教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刘刚先生,1975年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德国莱布尼兹固体材料研究所(IFW-Dresden)洪堡学者;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副秘书长、理事,中国材料研究学会青年委员会理事,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疲劳分会理事,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理事,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提名申占鑫先生和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监事简历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监事简历

  1、申占鑫先生,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公司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干事,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张晓东先生,196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晋园不锈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综合科、会计科科长,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计财部部长,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熊霞女士,1976 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西安金源新型建材厂会计、财务负责人,金堆城钼业公司财务处派陕西金堆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钼金属材料工业园综合部副部长,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属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监察主管。

  

  证券代码:601958 证券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31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31日

  至2017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7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17年5月24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件应注明“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4、登记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8楼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7

  联 系 人:窦 凯 马 媛

  联系电话:029-88323963 029-88320019

  传 真:029-88320330

  六、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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