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年5月1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新元")一致行动人曹鹤玲女士的通知,曹鹤玲女士于2017年5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曹鹤玲女士。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增加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7年5月12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数不超过36,444,320股(若公司股票在计划增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增持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增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5%。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曹鹤玲女士于2017年5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本次增持前,曹鹤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6,757,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本次增持后,曹鹤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9,397,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世纪新元、一致行动人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控股")、深圳市元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元帆")及曹鹤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4,67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4%,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世纪新元、一致行动人申华控股、深圳元帆及曹鹤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7,31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7%。

  五、本次增持股份价格:平均价格约为5.68元/股。

  六、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根据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7年5月12日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数不超过36,444,320股(含本次已增持2,640,000股,若公司股票在计划增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增持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增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未来的增持行为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其他事项:曹鹤玲女士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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