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

  《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于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时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在本项议案中聘任于东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附件简历:

  于东 男,1973年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德尔福汽车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内部控制经理;德尔福汽车系统澳洲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德尔福汽车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副首席财务官及中国区首席财务官、汽车电子与安全事业部亚太地区首席财务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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