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见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申购起点及申购费率适用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申购的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若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传真:0755-82551924

  联系人:文昭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网址:www.cjhxfund.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创金合信尊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尊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创金合信尊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尊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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