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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6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共同投资设立 “湖南楚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顶立科技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顶立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40%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主体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顶立科技。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戴煜

  4、注册资本:2,661.6万人民币

  5、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工业园顶立科技办公楼全部(栋袋)。

  6、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冶金专用设备、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特种陶瓷制品、石墨及碳素制品、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合金、航空、航天相关设备的制造;机械零部件、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的加工;金属及金属矿、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金属制品修理;高低压成套设备生产;3D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楚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5,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3D打印材料的研发、加工、销售。

  5、出资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顶立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概况:甲乙双方拟合作进行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

  2、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寻求在高性能复合材料和3D打印材料领域进行合作。合资公司成立后,负责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3D打印材料的研发、加工、销售。

  3、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甲方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 60%,乙方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 40%。

  4、支付方式: 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

  5、公司治理:

  (1)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1名,首任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2)监事: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任期3年,可以连任,由甲方委派。

  (3)组织架构: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推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董事长提名合资公司总经理1名,并经董事会任命,任期三年。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期如数缴纳认缴出资额的,若逾期缴交,每逾期缴纳一个月,违约方应按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未缴纳完毕认缴出资额,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约定履行时,受阻方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说明,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解决。

  7、合同生效:

  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始终坚持实现基础材料与新材料领域的双轮驱动,将公司打造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资源节约型新兴材料专业制造商的发展战略。本次合资公司成立后,主营业务为高性能复合材料和3D打印材料的研发、加工、销售。公司正式切入新材料生产领域,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市场的战略性布局,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在湖南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及全面的投资分析上做出的决策,该合资公司的实际经营可能会面临经营管理、市场等因素的变化带来的风险。

  上述设立合资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按规定程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湖南设立合资公司所需资金系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现金流存在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的影响。本次在湖南设立合资公司立足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解决子公司及孙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82,324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

  上述申请的额度主要用于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期限一年。公司拟分别为楚江合金、楚江电材、楚江特钢、楚江带钢、清远楚江、顶立科技提供不超过上述银行融资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或《保证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楚江合金

  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00754891516N

  楚江合金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楚江合金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开发区桥北工业园区红旗工业园。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加工、销售。五金电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线电缆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

  (二)楚江电材

  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25677560931C

  楚江电材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楚江电材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泥汊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导电铜杆、电线、电缆、电磁线生产、加工、销售,高科技导电材料研发。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楚江电材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楚江特钢

  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06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00752951335H

  楚江特钢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楚江特钢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

  (四)楚江带钢

  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00149659233W

  楚江带钢系我公司全资孙公司,本公司持有楚江带钢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镇红旗村。

  经营范围:钢材轧制、焊管加工;钢材、焊管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

  (五)清远楚江

  公司名称: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1800771890945R

  楚江铜业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楚江铜业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5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材料及制品加工、销售。(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

  (六)顶立科技

  公司名称: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戴煜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661.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30100788042096T

  顶立科技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顶立科技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工业园顶立科技办公楼全部(栋袋)。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冶金专用设备、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特种陶瓷制品、石墨及碳素制品、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合金、航空、航天相关设备的制造;机械零部件、金属表面处理 及热处理的加工;金属及金属矿、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金属制品修理;高低压成套设备 生产;3D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单位:万元

  ■

  (四)楚江合金、楚江电材、楚江特钢、楚江带钢、清远楚江、顶立科技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楚江合金、楚江电材、楚江特钢、楚江带钢、清远楚江、顶立科技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楚江合金、楚江电材、楚江特钢、楚江带钢、清远楚江、顶立科技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8.65%。其中:

  1、公司为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提供了期限自2016.11.28-2017.11.28止6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2016年12月末融资净额为3,760万元;

  2、公司为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提供了期限自2016.3.28-2017.3.28止6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2016年12月末融资净额为3000万元;

  3、公司为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提供了期限自2016.3.29-2017.3.29止6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2016年12月末融资净额为6000万元;

  4、公司为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芜湖分行提供了期限自2016.06.17-2017.06.16止1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2016年12月末融资净额为1000万元;

  5、公司为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提供了期限自2016.5.13-2017.5.13止5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2016年12月末融资净额为4000万元;

  6、公司为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芜湖分行提供了期限自2016.6.17-2017.6.16止1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2016年12月末融资净额为0万元;

  7、公司为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长沙市星沙支行提供了期限自2016.8.3-2017.8.2止2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2016年12月末融资净额为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4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7年度需进行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期货品种

  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锌、螺纹钢等金属期货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铜、锌、螺纹钢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14,000 万元,业务期间为 2017年度。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四、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电解铜、锌锭、杂铜、热轧带钢,这些原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成本价格或其上方卖出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风险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1、组织机构控制: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业务管理。期货领导小组由总裁、事业部总经理、公司财务部门、公司期货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总裁担任组长,各事业部总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所属事业部、子分公司可按照实际状况,设立对应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并明确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依据本制度制定对应的操作细则,报公司期货管理部门备案。

  2、保值效果评价:公司财务部负责对保值的效果进行核算,并定期出具评价报告,以检验期货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3、风险管理

  A、认真选择期货经纪公司;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B、公司的期货开户及经纪合同的按程序签订。

  C、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D、当公司发生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时,总裁应立即召开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E、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F、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从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G、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报告制度控制:公司期货管理部门每日向总裁报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公司财务部门和期货管理部门每月对保值规范性和保值效果进行梳理、总结,并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

  5、保密制度控制: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情况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6、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档案管理制度:公司对期货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开户文件和授权文件应保存至少 10 年。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

  1、楚江新材2017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经营中商品因价格波动而造成的损失,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2、公司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实施操作,从制度上对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

  3、公司本次事项均已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法定程序。楚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事项。

  基于以上,海通证券对楚江新材2017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7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会议决议公告所涉2017年度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总裁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 2016年度工作报告》请参考《2016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公司独立董事龚寿鹏先生、柳瑞清先生和许立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1,846.7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6%,利润总额22,898.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3.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740.7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6.0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计划实现金属材料加工业务产量435,550吨,实现热工装备产量161台套。其中:铜板带产品规模增长4.57%,铜棒线规模增长3.31%,铜杆产品规模增长4.27%,钢带(管)产品规模增长3.75%,主要考虑技术改造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和产量增长;公司积极扩大热工装备产品生产规模,计划2017年实现产量161台套,较2016年度增长21.0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600,842.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60,084.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892,068.20元,减去 2016 年度分配 2015年度现金红利8,894,299.83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50,138,526.99元。

  拟以公司总股本534,604,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定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会专字[2017]196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鉴证报告和核查意见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和芜湖楚江物流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实现情况与业绩承诺间不存在重大差异,完成了业绩承诺目标。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重组购入资产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实现情况与业绩承诺间不存在重大差异,完成了业绩承诺目标。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姜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17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拟向徽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含以上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7.76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姜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姜纯先生在上述银行贷款规模不超过12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不超过80,000万元的前提下,对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还贷后续贷等相关手续进行审批。

  上述授权期限为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对于公司银行贷款规模超过12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超过80,000万元的新增部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必须全部提请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82,324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湖南楚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60%;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 40%。授权并委托公司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因公司管理需要,计划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由4人调整至3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委托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6月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0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6月6日(星期二)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5日15:00至2017年 6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5月3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年5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8号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5、《2017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6、《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8、《关于2017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17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的议案》。

  议案 1、议案 3-10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10 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7 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示:(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股东大会就议案 10进行表决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予以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姜鸿文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 真:0553-5315978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171

  投票简称:楚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 6月5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7 年 6 月6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 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八)、审议通过《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3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37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向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7906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89.08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7,999,989.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8日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6年发行股份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以及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3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向8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9,889,03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2,829,991.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99,889.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6,330,102.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

  1)2015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55.49万元。2015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5.4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844.5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3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1,845.90万元。

  2)2016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848.95万元。2016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80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8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52万元,合计共12,804.5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08万元。

  2、2016年发行股份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以及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6年度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33,783.0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49.9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5年12月23日,本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28792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2016年7月14日,公司完成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余额0.08万元转入本公司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账号:633201040001942)存款账户。本公司、东海证券及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就上述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2、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201461090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804.44万元。

  2、2016年发行股份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备注1:募集资金总额146,433.01万元,系2015年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800.00万元及2016年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3,633.01万元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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