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

  根据安排,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4月24日至27日举行。在这次会议上,将审议投资者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这也是《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二读”。

  对于《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二读”,市场关注的热点有很多。不过,对于证券从业人员来说,《证券法》修订草案是否能为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解禁,这更是他们所关心的事情。此举甚至涉及到证券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

  要不要为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解禁,对于这个问题,市场上是存在较大分歧的,而且这个分歧也是由来已久。如今,这个问题之所以再度引起市场的关注,当然是由于《证券法》修订草案“二读”的缘故。部分证券从业人员希望《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二读”能为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松绑。

  允许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确实存在有利的一面。比如可以避免一些证券从业人员纸上谈兵,有利于提高证券从业人员整体上的投资能力,从而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要,为投资者提供更有质量的咨询服务。而且允许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也可以壮大广大投资者的同盟军队伍,使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站在投资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进而为投资者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

  但是,允许证券从业人员炒股,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毕竟,证券从业人员在信息来源方面明显优于普遍的投资者,而且一些证券从业人员社会资源丰富,允许他们炒股,不排除这些证券从业人员会通过一些未公开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进而破坏中国股市正常的运行秩序,破坏“三公”原则。

  在这个问题上,证监会最近查处的“冯小树案”可以说是为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打了一个预防针。冯小树作为在交易所承担重要职责的监管干部,证监会第七、第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通过“突击入股”的方式买进拟上市公司股份,待股票解禁之后卖出股票。通过这种方式,冯小树以300万元的资金,获利2.48亿元。冯小树的做法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

  当然,冯小树不属于证券从业人员,而是一位监管干部。虽然官不大,但却承担重要职责,所以通过各种关系,最终以“突击入股”的方式获得暴利。在对利益的追逐上,冯小树的做法与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是有异曲同工之处的。不同的,无非是鱼有鱼路,虾有虾路,各凭本事,各使手段。最后的结果,无非是“冯小树们”赚大钱,而证券从业人员更多的则赚些小钱罢了。因此,基于“冯小树案”的浮出水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理当此路不通。

  也许正是基于对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的认识,市场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对证券从业人员炒股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比如,基层证券从业人员,平常并不能接触到敏感的信息,也很难接触到大的操盘资金,因此构成内幕交易的可能性较小。所以,有必要对基层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予以解禁。

  其实,这种观点也是不正确的。因为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很难认为基层证券从业人员就接触不到敏感信息。而且基层证券从业人员如果允许炒股的话,他们必然会因此而分心,不能把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工作有时甚至会受到股市行情的影响,不排除相关从业人员把炒股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从而影响工作。并且不排除这些证券从业人员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客户的利益,有意指导客户进行错误的操作。

  所以,笔者不赞成为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解禁。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要么就做好本职工作,要么就辞职炒股。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水平真的挺出色,那又何必还要眷恋那份工作呢?

责任编辑:梁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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